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从淘宝网店"燕乐堂2号店"购买的进口家审"马来西亚进口燕窝"未按规定加贴溯源码,消费者蒋先生认为来路不明,燕窝商家应依法十倍赔偿。标志宝店被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存瑕疵淘但存过错,退货商家应予退款。进口家审
2018年8月29日,燕窝原告蒋某在淘宝网店"燕乐堂2号店"(经营者梁某)购买"马来西亚燕窝(正品金丝白官燕窝天然营养大燕条破盏20g)"一盒,标志宝店被判货款336元,存瑕疵淘9月2日蒋某收货。退货收货后,进口家审蒋某发现所购买的燕窝燕窝未按规定加贴溯源码,为来路不明的标志宝店被判非法产品,且该网店网页中以马来西亚进口的存瑕疵淘图文字样内容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退货蒋某认为,涉案燕窝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损害知情权、欺诈行为,给其造成身体损害及经济损失,于2019年9月向思明区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燕乐堂2号店经营者梁某辩称,自己所销售的燕窝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合法的销售资格,虽然标识存在瑕疵,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涉燕窝不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质量问题,也未对蒋某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网店提供了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兽医卫生证书等,拟证明其所售燕窝通关手续齐全、进货渠道正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另外,案涉燕窝已被蒋某食用,无权要求商家退款。
厦门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梁某将案涉燕窝分装后销售给蒋某,但梁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重新分装燕窝业经有关部门许可,故其在网络平台销售分装燕窝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行为存在过错,原告蒋某要求梁某退款的主张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并未明确规定溯源码这一标识要求,且该要求属于对报关检验检疫的要求,亦未明确适用在国内销售环节。涉案燕窝通过分装后对外销售,外包装注明品名、产地、重量、包装日期等信息,即使与上述要求中关于产品标识的内容相比确有不完整之处,也仅属于标签瑕疵。而蒋某未能提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关于涉案燕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意见,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明涉案燕窝存在“有毒、有害”的问题。原告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思明区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梁某退还消费者蒋某货款336元,并支付利息。
4月9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因当事人不服此判决,该案已于近日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24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10月21日上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建立实施免罚清单制度 彰显市场监管执法温度”政策吹风会。记者获悉,自今年8月江西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董芳忠)在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有位远近闻名的“老郑”,他的微信好友里有辖区众多企业负责人和来自天南海北的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人们第一反应是找他解决。“老郑”名叫郑道朋,是北京市 ...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民间传统手工小吃、农家自产红薯粉、博主秘制私房菜等各类自制食品在朋友圈、QQ群、微博、短视频平台上推广出售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纯绿色”&ldquo ...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依托12315平台,扎实推进ODR机制建设,要求ODR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何涛 记者顾艳伟)春节临近,广西柳州机场迎来了客流高峰,往返接送乘客的出租车也十分繁忙。为规范出租车计价器使用行为、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1月18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柳州市交通运输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施本允)2021年以来,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消费维权、消费品质量安全、直播带货等热点话题,浙江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1投诉举报处理中心)+9市场监管所)+56消费维权服务站) ...